在传统眼科医疗中,医生关注的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对于疾病导致的视功能损害及其对患者生活的影响,多缺少深入的了解和关注。

视觉康复属于功能视觉医疗的范畴,其主要业务内容,是在掌握患者的疾病状况与视觉功能状态及其特征的情况下,从视功能损害对患者生存质量影响的角度,帮助患者改善视觉质量或提高运用现有视力的能力。

视觉康复以医学评估、视觉功能诊断、屈光诊断为基础,从患者的视觉功能需求角度,通过现代视觉技术的应用,帮助患者保护和改善视觉功能。

  1. 需要在明确疾病的诊断和全面的医学评估基础进行:视觉障碍者可能存在活动性或非活动性眼病;明确患者的眼病与视觉功能状况是视觉医疗的基础。很多情况下,视觉康复与常规眼科医疗需要同步进行。
  2. 需要在一般眼视光业务的基础上完成双眼视功能异常的诊断和康复治疗;
  3. 需要在医学评估基础上,完成视觉康复的服务,包括、助视器验配以及在专业医疗机构指导下的视觉康复训练服务。

您可能不知道的事实:


  • 孩子学习不好,可能不是因为笨,而是因为他的视力有问题;
  • 老人生活困难,跌倒,可能不是因为老,而是因为他的视觉有障碍;
  • 关心家人,请从关心他们的视觉开始!

在现实生活中,视觉障碍者常常有以下方面的表现:


1)看远困难(视力下降或视物变形;视觉对比敏感度异常)

  • 上街看不清路牌;
  • 走路看不清地面;
  • 熟人看不清脸面。

2)看近困难:

  • 读书看不清文字;
  • 缝衣看不清针线;
  • 吃饭看不清饭菜。

3)光觉障碍(如眩光、畏光、暗适应困难、明适应困难等)

  • 光线暗了看不见,
  • 光线亮了睁不开眼;
  • 不戴墨镜太亮,
  • 戴了墨镜太暗。

视觉障碍者的就医时机:


发现任何视觉功能异常,均应及时就医。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现视觉异常,也应当到有条件的医院进行眼健康检查:

  • 患有糖尿病、高血压、肾性疾病等系统性疾病;
  • 家族中有青光眼患者;
  • 高度近视患者;
  • 40岁以上。

在眼科医疗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下列情况,患者应寻求视觉康复方面的帮助:

  1. 药物或手术治疗后仍存在视觉障碍者。如白内障、玻璃体视网膜疾病、视神经疾病等药物或手术治疗后。
  2. 正在医疗过程中,但可以确认其视觉障碍不可能通过常规治疗获得满意改善者。如青光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3. 存在视觉障碍,但所患疾病尚缺乏有效药物或手术治疗措施者。如视网膜色素变性、遗传性黄斑变性等。
  4. 某些眼病的早期,存在视觉困难,但尚不足以进行药物或手术干预的患者,如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患者。
  5. 需要对眼睛进行光损伤防护者。

视觉障碍者可能存在活动性或非活动性眼病。很多情况下,视觉康复与常规眼科医疗需要同步进行。